工业废水是指工业出产进程中发生的废水、污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出产用料、中间产品和产品以及出产进程中发生的污染物。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废水的种类和数量迅猛添加,对水体的污染也日趋广泛和严峻,威胁人类的健康和安全。因此,关于保护环境来说,工业废水的处理比城市污水的处理更为重要。
一、工业废水分类及处理的基本原则
工业废水分类通常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按工业废水中所含首要污染物的化学性质分类,含无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无机废水,含有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有机废水。例如电镀废水和矿物加工进程的废水,是无机废水;食物或石油加工进程的废水,是有机废水。第二种是按工业企业的产品和加工对象分类,如冶金废水、造纸废水、炼焦煤气废水、金属酸洗废水、化学肥料废水、纺织印染废水、染料废水、制革废水、农药废水、电站废水等。第三种是按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首要成分分类,如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镉废水、含汞废水、含酚废水、含醛废水、含油废水、含硫废水、含有机磷废水和放射性废水等。前两种分类法不涉及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首要成分,也不能表明废水的危害性。第三种分类法,明确地指出废水中首要污染物的成分,能表明废水一定的危害性。
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优先选用无毒出产工艺代替或变革落后出产工艺,尽可能在出产进程中杜绝或削减有毒有害废水的发生。
(二)在运用有毒原料以及发生有毒中间产品和产品进程中,应严厉操作、监督,消除滴漏,削减流失,尽可能选用合理流程和设备。
(三)含有剧毒物质废水,如含有一些重金属、放射性物质、高浓度酚、氰废水应与其它废水分流,以便处理和回收有用物质。
(四)流量较大而污染较轻的废水,应经恰当处理循环运用,不宜排入下水道,以免添加城市下水道和城市污水处理负荷。
(五)相似城市污水的有机废水,如食物加工废水、制糖废水、造纸废水,可排入城市污水体系进行处理。
(六)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如酚、氰废水,应先经处理后,按答应排放规范排入城市下水道,再进一步生化处理。
(七)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应单独处理,不该排入城市下水道。工业废水处理的发展趋势是把废水和污染物作为有用资源回收利用或实行闭路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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